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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.999(5N)高纯氯化氢气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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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-09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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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产品纯度:99.999%

包装规格:40L

充装量:22.7公斤

充装压力: 6mpa

分子式: HCl

分子量: 36.4

高纯无水氯化氢气体

中文名称:氯化氢气体 高纯氯化氢气体 无水氯化氢

产品纯度:99.999%

包装规格:40L

充装量:22.7公斤

充装压力: 6mpa

英文名称: hydrogen chloride

别名: 盐酸(HCl气体溶于水形成的混合物)

分子式: HCl

分子量: 36.4

化学品中文名称: 无水氯化氢

化学品俗名:盐酸

化学式:HCL

化学品英文名称: hydrogen chloride

CAS No.: 7647-01-0

高纯氯化氢气体危险性描述

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。 急性中毒:出现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眼痛、咳嗽、痰中带血、声音嘶哑、呼吸困难、胸闷、胸痛等。重者发生肺炎、肺水肿、肺不张。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。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而呈潮红痛热。 慢性影响:长期较高浓度接触,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、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。

环境危害: 对环境有危害,对水体可造成污染。

燃爆危险: 氯化氢气体不燃,具强刺激性

高纯氯化氢气体的急救措施

皮肤接触: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

眼睛接触: 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

吸入: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
高纯氯化氢气体消防措施

危险特性:

无水氯化氢无腐蚀性,但遇水时有强腐蚀性。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, 放出氢气。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。

灭火方法:

氯化氢气体不燃。但与其它物品接触引起火灾时,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,关闭火场中钢瓶的阀门,减弱火势,并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。喷水冷却容器,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

高纯氯化氢气体操作处置与储存

操作注意事项:

HCL气体要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化学防护服,戴橡胶手套。避免产生烟雾。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避免与碱类、活性金属粉末接触。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。搬运时轻装轻卸,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。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储存注意事项:

氯化氢气体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应与碱类、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
中国MAC(mg/m3): 15

前苏联MAC(mg/m3): 未制定标准

TLVTN: OSHA 5ppm,7.5[上限值]

TLVWN: ACGIH 5ppm,7.5mg/m3

监测方法: 硫氰酸汞比色法

工程控制: 严加密闭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。

呼吸系统防护: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。

眼睛防护: 必要时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

身体防护: 穿化学防护服。

手防护: 戴橡胶手套。

其他防护: 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理化特性

外观与性状: 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。

pH:

熔点(℃): -114.2

相对密度(水=1):1.19

沸点(℃): -85.0

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

1.27

分子式: HCl

分子量:

36.46

主要成分: 纯品

饱和蒸气压(kPa): 4225.6(20℃)

燃烧热(kJ/mol):

无意义

临界温度(℃): 51.4

临界压力(MPa):

8.26

辛醇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 无资料

闪点(℃): 无意义

爆炸上限%(V/V):无意义

引燃温度(℃): 无意义

爆炸下限%(V/V):无意义

溶解性: 易溶于水。

主要用途: 制染料、香料、药物、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。

运输注意事项:

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。钢瓶一般平放,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,不可交叉;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,并用三角木垫卡牢,防止滚动。严禁与碱类、活性金属粉末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夏季应早晚运输,防止日光曝晒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

法规信息

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2.2 类不燃气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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